■天府早msata報記者趙雨欣
   如今精通計算機網絡技術的人是越來越多了,黑客也有點“橫行”網絡的意思。這不,最近就有這麼一個黑客,提供網游《新驚天動地》的外掛程序借貸(簡稱外掛),2名網友負責使用,並先後聯繫其餘4名網游愛好者共同用外掛刷游戲幣售給玩家,共獲利人民幣1264120.24元。
  昨日,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案。7名被告因製作和使用負債整合網絡游戲外掛刷金幣出售,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20多萬。整個庭審持續3個多小時,但未當庭宣判。
  玩家舉報 有人使用外掛房屋二胎影響游戲運營
  昨日上午10時,該案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公訴方指控,2012年6月至12月,被告人肖某、楊某、李某預謀用網游外掛刷游戲幣出售,給游藝春秋網絡科技(北京)借貸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高達120多萬元。
  公訴方指出,被告人肖某提供《新驚天動地》外掛,被告人楊某負責使用,並先後聯繫被告人黃某等人在廈門的工作室,及被告人郭某在邯鄲的工作室共同用外掛刷游戲幣出售給玩家,共獲利人民幣1264120.24元。其中被告人肖某為主犯,因開發和製作游戲外掛程序獲利674800元,被告人郭某獲利80009元,黃某等3名被告獲利172689元,餘款歸李某和楊某所得。
  2012年6月初,游藝春秋公司發現《新驚天動地》中大量異常賬號使用外掛,影響游戲運營,同時也有玩家對此進行舉報。經鑒定,此外掛非正常獲取原游戲客戶端與服務器端通信的數據,干擾了游戲的正常運行。此行為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求其刑事責任,其中肖某、楊某、李某起主要作用,為主犯。其餘4名被告為從犯。
  對此,肖某的代理律師認為其不該認定為第一被告,因肖某僅提供和製作外掛,且有主動協助破案。但其餘兩名主犯代理律師均表示,肖某製作的外掛即使不賣給楊某等被告,也會賣給別人獲利,程序開發後,一直由肖某維護把控,加上肖某參與運營並從中獲利最多,應為主犯。
  庭審焦點 造成了破壞還是只造成“干擾”
  7名被告行為是否屬於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成為庭審焦點。被告代理律師均認為,7名被告的行為屬於非法獲取信息數據罪。公訴方則認為屬於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因為該程序是通過外掛程序直接登錄,且是以追求經濟為目的,給游藝春秋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20多萬元,且造成大量玩家流失。
  其次,公訴方指出若開著外掛,則無法登錄游戲客戶端,這對該游戲的功能造成了物理性破壞,且該外掛在傳輸數據中有刪改和使用病毒,這表明該外掛造成了破壞。被告代理律師則表示,外掛普遍存在,肖某等人的外掛並未直接導致玩家流失,也未對該網絡游戲的故事情節、玩家信息等進行修改和刪除,此外掛本身不具有破壞性,只是對游戲造成了干擾。
  在庭審現場,7名被告表示,願意積極賠償給游藝春秋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,且在開庭前,部分被告已與該公司達成口頭賠償協議,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。
  3個多小時庭審結束後,該案未當庭宣判,法官宣佈將擇日開庭。
  ■一段反思
  觸犯法律將失去最寶貴的東西
  被告人楊某在庭審現場表示,自己在看守所的這段日子里,對人生最大的感悟便是自由。“什麼都沒有自由重要。一旦觸犯法律,將失去這些最寶貴的東西。”楊某稱自己的父親有嚴重的腦血栓,他19歲便開始賺錢贍養父親,20歲通過收購買賣等手段在網上賺取差價,但一直不知道自己違法,“不管自己是否判刑,以後都要參與到打擊網絡游戲外掛的隊伍中。”
  至於該外掛是不是游戲設計上的漏洞?游藝春秋網絡科技 (北京)有限公司產品經理樸先生說:“這不屬於游戲設計方的漏洞,因為對方是通過特殊手段來達到他們的目的。”
  (原標題:開發個外掛刷游戲幣 賣了12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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